补贴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盐城市 点击次数:452 发布时间:2019-02-1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县(市、区)农委(农机局),盐城开发区社事局、城南新区农办:

根据《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将与市财政局联合对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政策告知、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信息公开和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建档立册、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管理系统维护等情况。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年度县级实施方案

实施、购机补贴受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和违规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五项内控制度建设、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互校机制、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监督检查、补贴档案规范和交办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落实情况;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核查考核。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东台、大丰、射阳、亭湖

检查人员:严春华、孙海群、陈焕国、吴庆华

第二组:开发区、城南新区、盐都、建湖

检查人员:胡  海、孙海群、夏峰、杨磊

第三组:阜宁、滨海、响水

检查人员:冯海辰、孙海群、徐炜、徐继东

三、检查方式

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台帐资料和深入实地走访察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实施情况,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农业镇,每个镇抽查4个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对象资金兑现情况,填写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核查记录表(附件1)。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走访1-2个经销商、2-4户购机户,填写政策实施情况表、经销商规范管理情况表、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月18日-28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各地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

 

附件:1. 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核查记录表

2.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表

3.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表

4. 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表

5.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1日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