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盐城市2017年度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作者:盐城市 点击次数:325 发布时间:2018-02-0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和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函[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盐城市农业委员会组成专门绩效评价小组于2018年1月22日至30日,对全市各县(市、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查验核实。共现场抽查20个镇137台机具,查看县、镇台帐资料,对照绩效管理指标评分表逐项按要求进行考核打分。现将查验核实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验核实情况

2017年全市实施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136.652万元,购置补贴农机具12225台,受益农户7174户。截止2018年1月31日,补贴资金兑付比例100%,资金执行使用比例达到年度下达资金的68.06%。从查验核实情况看,各地都能够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文件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宏观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大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农机补贴对象,强化经销商的规范化管理,较好地履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责,农民机手和合作组织获得补贴实惠更加直观,廉政风险得到了有效防控。

经核查考核,我市各县(市、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均为优秀。考核得分为:响水县97分,滨海县95分,阜宁县96分,射阳县98分,建湖县95分,东台市92分,大丰区95.2分,盐都区99分,亭湖区99分,开发区96分,城南新区97分。

二、主要存在问题

通过查验核实,结合平时掌握,2017年度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度执行使用比例较低。二是少数县宏观指导与工作创新不够。城南新区没有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地方配套作业奖补的机具监管隐患较大。由于县与县之间政策有差异,出现代购现象;个别地方出现倒卖机具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问题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充分认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同时加大对镇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力度,明确绩效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2018年我市将根据省局要求,加强对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年度计划安排、政策执行、资金兑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针对各地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出台配套作业补贴政策,督促各地优化补助方法,实行分年度兑现,实行跟踪监管。时刻保持对违规操作行为的防控,坚持从严从紧,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日常管理、随机抽查、专项监督等相结合,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