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盐城市 点击次数:465 发布时间:2019-02-1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县(市、区)农委(农机局),盐城开发区社事局、城南新区农办:
根据《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将与市财政局联合对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政策告知、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信息公开和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建档立册、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管理系统维护等情况。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年度县级实施方案
实施、购机补贴受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和违规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五项内控制度建设、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互校机制、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监督检查、补贴档案规范和交办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落实情况;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核查考核。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东台、大丰、射阳、亭湖
检查人员:严春华、孙海群、陈焕国、吴庆华
第二组:开发区、城南新区、盐都、建湖
检查人员:胡 海、孙海群、夏峰、杨磊
第三组:阜宁、滨海、响水
检查人员:冯海辰、孙海群、徐炜、徐继东
三、检查方式
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台帐资料和深入实地走访察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实施情况,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农业镇,每个镇抽查4个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对象资金兑现情况,填写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核查记录表(附件1)。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走访1-2个经销商、2-4户购机户,填写政策实施情况表、经销商规范管理情况表、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月18日-28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各地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
附件:1. 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核查记录表
2.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表
3.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表
4. 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表
5.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1日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