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我省取消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有效期年度限制

作者:盐城市 点击次数:504 发布时间:2018-12-1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取消《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8〕6号)关于“补贴机具销售机打发票日期在当年11月30日之前的,可以办理当年补贴申请”的规定,明确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意味着购机者全年都可以办理购机补贴申请手续,避免了以往购机者在12月1日12月31日购机的无法申办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况,有效稳定了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